越來越多或者說幾乎所有的跨境電商企業都開始采取了紅人營銷。這事簡單嗎?不簡單。這事難嗎?嘿,確實有點難。不像你投廣告一樣,它并不是一種高速通道,反而需要用心和穩定的經營

      其實和網紅合作的過程中,真的有蠻多需要注意的點和細節的。but一時半會也列不完。

      本文主要針對近期身邊反映的和我遇到的情況,給出網紅營銷中該做的和該避免的幾點建議:

      一、不要只瞄準那些擁有大量粉絲的網紅賬號

      紅人選擇的優先標準不是他們的粉絲規模,而是他們的粉絲群是不是符合我們的客戶定位,傳播的內容是不是和我們的品牌形象、理念、審美相符合,以及帖子的互動率和活躍度。

      瞄準那些與你的品牌有相似興趣和價值觀的影響力賬號,才能更好地幫助你的品牌成長。

      二、物色好想合作的網紅后,不要一上去就推銷自己

      很多人都反映發的消息和郵件,網紅都不回。很正常啊,你可能只是她陌生消息列表里的1/xxxxxx,她可能心里想,“這都誰啊?一個個回完累si老娘啊”,哈哈。

      所以,首先盡可能讓他們對你有點印象。你可以在他們最新的帖子里互動下,點點贊發表些真誠的評論,如果回復你了,抓緊來句“Thanks for your reply. Could u check my DM?”趁此刻她在線,還不行動干嘛哇!

      三、你的話術要禮貌、簡單、直接

      當你給網紅發消息的時候,可以先引用他們的名字,并表示一些你喜歡他們,can we have a collab?然后簡明扼要的介紹下自己和優勢。最后再次申明很希望和他合作,如果你感興趣的話請讓我知道!

      這里給大家看一個網紅主動尋求合作的話術,聰明的人已經開始借鑒了哦。


      四、關于合作細節的制定,要盡量確保合理的公平

      合理的補償是很有必要的。很多網紅都希望看到你看到他們的實力和和付出,而我們也希望可以達到最大的成效和長期的合作。

      報酬呢,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粉絲數量、互動數、合作周期時間、合作方式的復雜性以及流量和訂單數等。

      對于主動找過來求合作的網紅,我一般會把問題拋給對方。如果我們可以合作的話,她希望得到什么?她將為我們提供怎么樣的推廣和價值?根據她的方案,你再根據情況做些調整,然后你一句我一句,就談成咯。(這個過程很有意思的,lol)

      五、要給他們留出適當的創作時間

      確保給他們有足夠的時間想出創意,并完成交付。

      這個東西最好在談合作細節的時候就提到,要在收到產品后的多少天之內發story,返圖,發帖子等。我一般是給7天內,最晚兩周。


      不得不說,國外的網紅們還是很有責任感的,比如我們需要的每張返圖,他們都會為對應的產品進行搭配著裝和場景,nice!
      另外,如果想盡可能避免未來可能出現的分歧,比如誰擁有內容支配的權利、和上面說的對合作的期望和成果及報酬交付等問題,最好是建立合作協議或合同。

      六、 網紅返圖返視頻過來后,一定不要隨意改動他們的肖像

      某天,一個網紅突然給我發IG消息。原來是她刷到了我們投放的一個FB廣告,使用的正是她的返圖,頭發和額頭那塊兒明顯不太自然,她表示“很奇怪”emmm,我看了下那張圖,媽呀還真的是!趕緊先道歉并表示馬上詢問下什么情況,解釋了下,網紅算是沒有計較。


      問了下我們的美工,說是“想裁剪成正方形,然后頭發那里就被壓縮了,而且看不出來啊”。
      這里需要注意下,在想編輯改動網紅的返圖(尤其肖像部分)之前,我們最好先告知下網紅本人并征求其意見。
      1. 我們看不出來覺得沒什么,不代表別人看不出來不在乎哦。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下。
      2. 漂亮國的人維權意識一直很重,況且他們是公眾人物,是要維護自己的形象的。
      3. 有的網紅即便可能不說,但不保證有可能你家已經在他們心里就留下不好的印象了,你們后續的合作將會是挺難的。
      4. 大部分網紅是比較好說話的,也理解商家們的需求,溝通下基本沒問題也不耽誤多少時間。而且這個舉動,會讓他們覺得你這個商家很有禮貌,非常尊重和他的合作。

      七、不要去強制要求紅人,覺得自己該主導一切

      領導對運營小A說:“有些網紅圖,感覺拍的不是多好,還有的網紅圖上面帶著紋身,廣告里用著也不行。如果咱這邊用著不滿意,讓網紅重拍吧!”
      小A:“好的,紋身那個我會找網紅聊聊之后盡可能遮住,咱們感覺拍的不好的,其實在網紅page上互動效果是挺好的啊。某些情況我可以去溝通,但是不能說我們自己覺得不滿意就一定要人重拍啊”。
      領導:“為什么不能?我們給產品了啊,拿了我們的產品就要按照我們的要求返圖!拍到我們滿意為止!”
      小A:“領導,這樣是不對的。我們....(后面省略了哈)
      是的,我們給了網紅產品甚至傭金,我們下意識的生怕自己吃虧,覺得我們是甲方就要行使自己的權利。可是不要混淆了,這不是A公司和B機構的條款式合作。
      1. 說的不好聽一點,網紅的選擇性很多,不是非你一家不可。你的產品是全球唯一的嗎?你給出的傭金是天價嗎?是你主動找他們合作的還是他們找你的?(自己琢磨下哦)
      2. 網紅大多想要充分的創作自由,并更有可能與那些給予他們更多創意自由的品牌合作。因為每個influencer和KOL都有自己的創作風格,從而吸引了相應的粉絲和受眾,而這些人恰好是你的客戶群,所以你們才有了合作不是嗎?怎么更好的和他們的受眾產生共鳴,他們可能比你懂喲。(截圖是一個網紅發來的合同里其中一個條款)


      3. 假如確實for some reason,需要網紅重拍或者怎樣,那當然是要溝通的咯。但是,一定要注意方式和措辭!如果按照上面那位領導說的,恭喜你,你開始失去的并不是這一個網紅,是很多很多個+他們的粉絲。(網絡的影響力和傳播度了解下?我本人可是親自見證過一個品牌如何被網絡沖浪者們一傳十十傳萬致si的)

      【總結三句】



      1. 良好的紅人關系管理very very的重要!!!
      2. 在給予網紅創作自由和定義你的界限之間找到一個平衡很重要。
      3. 二八定律,不要想著每個網紅都是你的財神。擺正心態和期望,敏銳的去發掘100個里面的5-20個高效紅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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