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東三環路邊的廣告牌,換成公益廣告了。
在各類不同渠道聽說,所有不帶貨的自媒體與KOL廣告收入嚴重下滑,甚至一些MCN開始倒閉。我想這是真實發生的,品牌削減廣告預算,是今年的普遍共識。
當自媒體KOL在衰敗時,另一類創作者在崛起——經營型創作者。
在小紅書,經常看到房產經紀人,室內設計師,他們在線上接客戶;
在快手,有數十萬4S店銷售一邊做內容一邊賣車;
在抖音,民宿與景區等線下商業賣力直播,獲得線上客源;我在視頻號看到一個建筑設計師說,做了半年視頻號,轉化了80多位甲方。
在社交平臺通過經營內容而獲得生意的創作者,被稱之為“經營型創作者”。
如果我通過寫品牌策略內容,來獲得品牌咨詢客戶,我也是經營型創作者。
當浮華泡沫消退,歡迎回到真實世界,我們談談下一個趨勢,經營真實的生意的內容創作者。
以下、Enjoy:
一、回歸生意:C端賣貨,B端獲客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真實世界與互聯網是兩個平行空間。
從電商開始,到移動支付,到直播賣貨,到外賣與點評……經歷一系列新模式進化,兩個平行世界逐漸融合。現在,已經沒有在線與不在線,線上與線下的差別,融為一個世界。
我們從一個基本點與兩種類型,理解經營型創作者。
一個基本點是回歸生意,回到真實世界的生意。真實世界你在賣海鮮,那你創作海鮮相關內容賣貨;真實世界你是個4S店汽車銷售,那么你在社交媒體通過講車來獲得客戶。
廣告型創作者的邏輯是,我是汽車垂類專家,所以可以接所有汽車品牌的廣告,可以幫所有人安利所有車。廣告邏輯未來還會適用,只是會去掉冗余,只留下頭部KOL。
經營型創作者的邏輯是,我是大望路寶馬4S店的銷售小楊,在社交媒體講寶馬車的內容,如果你想買一輛寶馬,可以來找我。并不通過內容直接變現,而是通過內容吸引成交客戶。
第一種類型是C端生意,直接賣貨。
最典型的當然是直播賣貨,或者短視頻掛車的方式。
直播賣貨算不算經營型創作者呢?博主家里有片葡萄園,直播+短視頻賣葡萄,商家線下開個服裝店,在線上直播同步賣,這當然算經營型創作者。但對于李佳琦或東方甄選呢,其實定位成渠道更合適。
本地生意數字化轉型,是所有商家都必須要做的事情,這也是C端生意的數字化經營,當然算是經營型創作者。
第二種類型是B端生意,線上引流,真實成交。
一家廣告公司老板天天寫公眾號講品牌,然后通過內容引流獲得品牌客戶,這就叫B端生意的經營型創作者,不是直接賣貨,而是回歸線下成交。
這是我看見的更大的趨勢,線上成為建立品牌公信力的平臺,對接生意的渠道,然后回歸線下場景成交。
有點前瞻性的房產經紀人都轉型博主了,他們會拍攝房源,講解位置,優劣勢等,然后吸引客戶對接,去看房。
我裝修房子的室內設計師,也是在內容平臺找到的,他們會發布自己的設計作品,展示自己的設計理念,吸引到互相認同的客戶。
網球教練,健身教練,這些人也通過成為博主,講解專業知識來招收新的學員。
二手車銷售甚至成了汽車大V,很大一部分4S店的銷售都只在線上獲客,快手上的直播招聘成為一大亮點……
在這種形態下我們看到,以前很多依附于平臺或門店的專業人士,可以通過在社交網絡的內容創作,來吸引到自己的客戶,成為個體經營者,隨著粉絲量的增多,極少一部分會成立個人工作室,甚至建立個人品牌,成為真正的經營者。
相比積累100萬粉絲,然后接2萬一條的內容廣告,經營型創作者顯然是更加穩固,可持續的經營模式。
而越來越多的人看見這一趨勢,正在各個平臺上輸出內容,成為經營者。
二、方法:認知-內容-生意
接下來談方法,一位合格的經營型創作者的IP框架,從三個部分聊:認知盈余——內容輸出——生意轉化。
1、認知盈余,必須是行業專家
C端網紅或者流量型創作者不需要是專家,內容有觀賞性就會有流量,就可以接廣告變現。但如果是TO B經營型創作者,則必須是行業專家,對這個行業或者某一細分領域的理解超過大眾,且超越90%以上同行。
如果你是賣房子的中介,那么你的認知盈余可能不是宏觀趨勢政策調整,而是某個片區的專家。比如你主打中央別墅區服務有錢人,每個個小區的所有戶型什么朝向,甚至一棟房子的過去三任業主你都知道,那么你就是這個片區絕對的專家。
換到其他領域也是類似,不是大趨勢大專家,而是在你的生意范圍內的認知盈余,通過這樣的信息差輸出社交網絡的增量內容,而不是重復已有的千篇一律的內容。
比如我一開始在寫品牌策略時,不寫行業大趨勢大策略,我只寫互聯網大公司的市場部如何做項目,從立項到提案到落地執行,寫這些項目的心得經驗與總結,獲得極精準的一小撮人的共鳴。
作為經營型創作者,第一步是發掘自己的認知盈余,你知道很有用,且沒有人講的知識,就是機會。
2、內容輸出,必須有獨特觀點
其次是,結構化思考與結構化表達,輸出獨樹一幟的觀點。
大部分人能做事,但不會表達,不管文字表達還是視頻表達,本質上是結構化表達的思維訓練,這是成為創作者的必要條件。
我們將內容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核心觀點,二是結構化內容。
我建議所有創作者開篇第一句就是核心觀點,只有那些在領域內毫無建樹,只會抄襲重復的人,才會在開篇提設問,設懸念,告訴你先收藏再收看,這一類內容結構的創作者,99%都是蠢貨。
一是要有獨到的核心觀點,不能是抄襲來的,不能嘩眾取寵,不能為了有觀點而立觀點,是你認知盈余內的思考,這一點很重要。
二是要有結構化內容,三個論據把核心觀點撐住,有見解、有數據、有案例,并且能邏輯自洽,就可以成為不錯的內容。
對于普通人來說,訓練方式無非就是多寫多打磨,在實踐中找到方法。大多數優秀創作者都沒有受過邏輯訓練,但他們在創作過程中不斷獲得反饋,不斷優化內容,最終也會成為優質內容輸出者。
最簡單的內容結構:一個核心觀點,三個不同維度的論據。
3分鐘內的視頻,2000字的文章,能把一個復雜的事情將清楚,擁有這個能力,媒介形式如何變革都不會沒飯吃。
3、經營轉化,必須有生意承接
經營型創作者與廣告型創作者的重要差別,是有沒有生意承接。
同樣是汽車達人,廣告型創作者是接各大主機廠的廣告,經營型創作者可能是個二手車販子,最終的商業模式不同。
這意味著一件事情,經營型創作者不需要百萬粉絲才能變現,一位二手車販子,2000粉絲就能賣車;一位房產中介,可能幾百粉絲也會有客戶轉化;一位室內設計師甚至沒有粉絲,只是作品被人看到了,客戶也會慕名而來。
從流量邏輯,到內容邏輯,將內容轉化為生意。
廣告主看重的是創作者的流量,流量能否帶來曝光與影響力。但真正的客戶,更看重創作者的靠譜程度、專業度、服務質量,粉絲多少甚至不太重要,粉絲太多反而可能服務不好。
所以經營型創作者,把精力放在內容上,找精準客戶,轉化成生意。
三、總結與展望
經營型創作者的崛起與普及,我稱之為“創作普惠時代”時代的來臨。
從三個角度總結趨勢觀點:創作普惠、生意邏輯、持續經營。
一是創作普惠,如果廣告變現的門檻是10萬粉絲,那么經營型創作者將變現門檻降低到100粉絲,這是我所理解的創作普惠。
說幾個我身邊的例子:一位95后室內設計師,小紅書粉絲只有300多個,但一年到頭忙不過來;一個片區的房產中介,只有1000多粉絲,但他是店里的銷冠;裝修工長請我吃飯要請教如何經營小紅書。
大量有表達能力的經營者,開始看到機會,轉型為經營型創作者,將線上作為獲客入口,以自己的認知盈余,創作者獨到觀點的內容,吸引相互認同的客戶。不管是品牌咨詢大師,還是汽貿城小哥或房產中介,都可以在社交平臺獲得自己的客戶。
二是生意邏輯,對于經營型創作者,相比流量,專業度與聲譽更重要。
就像廣告公司與廣告牌的差別,廣告公司需要有好案例,但不需要有多高的流量,但廣告牌只要流量大,所處的位置好就可以了。
所以經營型創作者不要陷入流量陷阱,不要為流量降低底線,客戶看中的不是流量,是你的服務質量。
三是可持續經營,良性循環。平臺獲得了優質內容,助力實體經濟,創作者獲得了生意客戶,雙贏。
廣告型博主要“恰飯”,要平衡好內容與商業,既要滿足粉絲對內容的要求,更要滿足品牌對廣告的需求,常常陷入兩難。
經營型創作者不存在兩難,線上專注內容創作,生意在線下成交,完全有內容創作自由,沒有甲方對內容的審核與修改。這樣就會形成良性循環,內容越來越好,生意越來越多。
最后呼吁,各大內容平臺應該大力支持、鼓勵、發展經營型創作者。
社會責任層面是支持中小創業者,助力實體經濟。平臺價值層面是繁榮中小創作者的內容生態,讓更多創作者賺到錢。
所以我認為經營型創作者,已經是快速崛起的趨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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