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基礎知識


      什么是版權?

      版權(Copyright)是向 "原創作品 "(Original works of authorship)作者提供的一種保護形式,包括文學作品(Literary)、戲劇作品(Dramatic)、音樂作品(Musical)、藝術作品(Artistic)和某些其他已發表和未發表的智力作品(Intellectual works)。美國 1976 年《版權法》(1976 Copyright Act)一般賦予版權所有者復制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制作衍生作品、發行版權作品的副本或錄音制品、公開表演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或公開展示版權作品的專有權。

      商標、版權和專利保護的是同樣的東西嗎?

      不是。商標、版權和專利保護不同類型的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商標通常保護商品和服務上使用的品牌名稱和 Logo。版權保護原創藝術或文學作品。專利保護發明。

      例如,如果你發明了一種新型真空吸塵器,你可以通過申請專利來保護發明本身,申請注冊商標以保護吸塵器的品牌名稱,你還可以為用于營銷產品的電視廣告注冊版權。

      什么是商標和服務商標?

      “商標”(Trademark)一詞通常指商標和服務商標。商標(Trademark)包括在商業活動中使用或意圖使用的任何單詞(Word)、短語(Phrase)、符號(Symbol)、圖案(Design)或其組合,用以識別和區分某一制造商或銷售商的商品與其他制造商或銷售商的商品,并標明商品來源。簡言之,商標就是品牌名稱(Brand name),它為你的品牌提供法律保護。服務商標(Service mark)用以識別和區分一個提供商的服務與其他提供商提供的服務,并標識服務的來源。

      與專利不同,商標只要在商業中使用,就可以永久續展(Renewed)。

      什么是集體商標(Collective mark)?

      集體商標是指合作性組織(Cooperative)、協會(Association)或其他集體團體(Collective group)或組織(Organization)所擁有的,由其成員使用以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任何單詞(Word)、短語(Phrase)、符號(Symbol)、圖案(Design)或其組合。

      什么是普通法權利?

      商標權的確立不需要聯邦注冊(Federal registration)。普通法權利(Common law rights)產生于商標的實際使用,但其僅限于你使用商標的特定地理區域。

      什么是州際貿易?

      對于商品(Goods)而言,"州際貿易"(Interstate commerce)涉及跨州運送商品,并在商品或商品包裝上顯示商標。

      對于服務而言(Services),"州際貿易 "(Interstate commerce)涉及向另一州的人們提供服務,或提供影響州際貿易的服務(如餐館、加油站、酒店等)。

      商品和服務有什么區別?

      商品(Goods)是產品,例如衣服或鞋子。服務(Services)是指為你或你公司以外的其他人的利益而進行的活動,例如自行車維修服務或餐飲服務。你可以在商標申請中同時列出商品和服務。

      我應該列出哪些商品和服務?

      你必須列出你正在使用或將要與你要注冊的商標一起使用的具體商品和/或服務。

      如果你的申請是基于“商業使用”(Use in commerce),則你必須在申請中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或服務中使用該商標。

      如果你的申請是基于“真誠使用該商標的意圖”(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mark),則你必須有在列出的所有商品和/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的善意或真實意圖(have a good faith or 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trademark)。

      如何準確列出我的商品和服務?

      使用 USPTO 可搜索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標識手冊》(ID 手冊)查找可接受的措辭來描述你在申請中的商品和/或服務。此列表旨在幫助你正確識別如何描述你的商品和/或服務。

      ID 手冊(ID Manual)中的所有商品和服務都被分配了編號類別(Numbered categories),稱為“國際類別”(International classes)。

      共有 45 個國際類別:1-34 類用于商品,35-45 類用于服務。

      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Manual (ID Manual):https://tmidm.uspto.gov/
      USPTO 國際類別列表: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trademark-updates-and-announcements/nice-agreement-current-edition-version-general-remarks

      不要在申請中使用國際類別標題(International class headings)描述商品和/或服務。這些標題(headings)過于寬泛,無法識別具體的商品和服務,因此不能用于此目的。

      為什么準確描述(Describe)我的商品/服務很重要?

      未能準確識別(Identify)你的商品和/或服務可能會阻止你的商標注冊,因為你需要提交一份樣本(Sample),說明你如何在申請中列出的商品/服務中使用你的商標。如果你無法證明這些商品和/或服務的使用情況,你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在這種情況下,申請費用將不予退還。

      如果 ID 手冊(ID Manual)中沒有準確列出你的商品和/或服務,請不要選擇看似接近的條目。相反,你應起草自己的標識(Draft your own identification),使用公眾容易理解的清晰、簡潔的詞語(Terms)描述你的商品和/或服務。不要使用特定于行業的措辭。如果你列出的模糊術語(Vague terms)無法識別可識別的商品或服務,例如“雜項服務”(Miscellaneous services)或“公司名稱”(Company name),則你的申請將被視為無效,不會被審查或注冊,并且你必須提交新的申請 。

      如果你使用 TEAS Plus 表格進行申請,你必須從 ID 手冊(ID Manual)中選擇你的商品和/或服務,因此,請在填寫申請表之前查看 ID 手冊(ID Manual),以確保你的商品和/或服務在其中。如果你找不到適合你的商品和/或服務的 ID 手冊條目(ID Manual entry),則請勿使用 TEAS Plus 表格;請改用 TEAS Standard 表格。

      提交申請后我可以更改我的商品和服務嗎?

      某些情況下可以。你可以從申請中刪除商品和/或服務,你可以澄清或限制(Clarify or limit)商品和/或服務,但不能擴大或拓寬商品和/或服務的范圍。

      例如,如果你最初在申請中將 "襯衫 "(Shirts)列為商品,則后面可以將其限制為特定類型的襯衫,如 "T恤衫和馬球衫"(T-shirts and polo shirts),但以后不能將 "襯衫 "(Shirts)改為 "褲子"(Pants)。

      同樣,如果你最初申請的是 "珠寶"(Jewelry),你可以將商品限定為特定類型的珠寶,如 "珠寶,即耳環"(Jewelry, namely, earrings),但你不能將 "珠寶 "(Jewelry)改為 "珠寶盒 "(Jewelry boxes)或服務,如 "珠寶店"(Jewelry stores)。

      什么是圖樣?

      圖樣(Drawing)是申請人申請注冊的商標的清晰圖像(Clear image)。如果你希望注冊的商標有多個變體,則每個變體都需要單獨提交申請和繳納費用。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使用圖樣將商標上傳到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檢索數據庫,并將該商標打印在官方公報 (OG) 和注冊證書上。圖樣分為兩種:"標準字符 "(Standard character)和 "特殊形式"(Special form)。

      USPTO 商標圖樣頁面(Mark drawings):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basics/mark-drawings-trademarks

      什么是標準字符圖樣?

      當商標僅由單詞(Words)、字母或數字組成時,通常會提交標準字符圖樣(Standard character drawing)。由于標準字符圖樣不受特定字體、樣式、大小或顏色的限制,與特殊形式圖樣相比,標準字符圖樣可為你提供更廣泛的保護。

      它必須具備以下特征:

      • 無設計元素(No design element);

      • 沒有風格化的字母和/或數字(No stylization of lettering and/or numbers);

      • 任何拉丁字符的字母和單詞(Any letters and words in Latin characters);

      • 任何羅馬數字或阿拉伯數字(Any numbers in Roman or Arabic numerals);

      • 只有常見的標點符號或變音符號(Only common punctuation or diacritical marks)。


      美國專利商標局創建了一個標準字符集(standard character set),其中列出了可在標準字符圖樣中使用的字母(Letters)、數字(Numerals)、標點符號(Punctuation)和變音符號(Diacritical)。

      USPTO 標準字符集(USPTO standard character set):http://www.uspto.gov/teas/standardCharacterSet.html

      什么是特殊形式圖樣?

      如果你的商標包含圖案(Design)或 Logo,無論是單獨的還是帶有文字的,或者如果特定的字體樣式或特定的顏色很重要,則必須選擇“Special form”特殊形式圖樣(Special form drawing)格式。

      如果你申請注冊的是一個或多個單詞與一個設計元素(Design element)的組合,圖樣必須將單詞和設計元素組合成一個圖像。

      什么是樣本?

      樣本(Specimen)是你在商業活動中如何在商品或服務上實際使用商標的樣品(Sample)。樣本顯示的是購買者在市場上看到的商標(例如,在你的標簽上或網站上)。

      樣本不得是經過數字修改的圖像或照片、電腦插圖、藝術家的渲染圖或類似的商品模型。它必須是出售給客戶的實際產品或包裝的照片。

      樣本與圖樣有什么不同?

      樣本是你在商業活動中如何在商品或服務上實際使用商標的真實示例。它與圖樣不同,圖樣只顯示你想注冊的商標,而樣本則顯示購買者在市場上遇到你的商標時的樣子(例如,樣本顯示整個產品和/或包裝上的商標,或顯示帶有該商標的網頁以宣傳服務)。

      何時提交樣本?

      如果你的申請基于商業使用(Use in commerce),則你必須在提交申請時為每一類商品和/或服務提交一份樣本。

      如果你的申請基于使用意圖(Intent to use),則你必須在提交使用聲明(Allegation of use)時為每類商品和/或服務提交一份樣本。

      使用聲明可以在商標公布(Publication)前提交(稱為 "使用聲明修正"(Amendment to Allege Use)),也可以在商標公布后提交(稱為 "使用聲明"(Statement of Use))。

      我應該在哪里放置 R 標符號?

      對于"?"符號相對于商標的位置沒有具體要求,但大多數企業都將該符號置于商標的右上角。? 符號表示你已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對你的商標進行聯邦注冊。它讓公眾知道你的商標已經注冊并且你在全國范圍內擁有該商標的權利。

      你只能在聯邦商標注冊中列出的商品/服務上或與之相關的商品/服務上使用帶有注冊符號(Registration symbol)的商標,且該注冊仍有效(如果你沒有維持注冊或注冊過期,則不能繼續使用該商標)。

      注:由于一些外國國家使用"?"來表示商標已在該國注冊,因此外國注冊人使用該符號可能是適當的。

      使用 R 標符號有什么限制嗎?

      使用"?"標符號有三個重要限制:

      (1) 只能在商標注冊后使用(在申請過程中不得使用);
      (2) 只能在聯邦商標注冊中列出的商品/服務上或與之相關的商品/服務上使用
      (3) 只能在注冊有效期內使用(如果不維護注冊或注冊過期,則不得繼續使用)。

      注:由于一些外國國家使用"?"來表示商標已在該國注冊,因此外國注冊人使用該符號可能是適當的。

      聯邦法規是否管轄“TM”或“SM”或?符號的使用?

      如果你聲稱有權使用某個商標,可以使用 "TM"(商標)或 "SM"(服務商標)符號來提醒公眾你對“普通法”商標("Common-law" mark)的主張。使用 "TM "或 "SM "商標符號無需注冊,即使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注冊你的商標,你也可以繼續使用這些符號(Symbol)。

      這些符號讓人們注意到你主張對該商標的權利,盡管普通法并沒有賦予你聯邦注冊的所有權利和利益。

      你只能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實際注冊商標后(而不是在申請待決期間)使用聯邦注冊符號“?”。而且只能在聯邦商標注冊中列出的商品/服務上或與之相關的商品/服務上使用,并在注冊有效期內使用(如果不維持注冊或注冊過期,則不能繼續使用)。雖然對符號相對于商標的位置沒有具體要求,但大多數企業都將符號(Symbol)放在商標的右上角。

      注:由于一些外國國家使用"?"來表示商標已在該國注冊,因此外國注冊人使用該符號可能是適當的。

      聯邦商標注冊有什么好處?

      你可以基于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來確立該商標的權利,而無需注冊,然而,

      在主注冊簿(Principal Register)上擁有聯邦注冊商標(Federally registered trademark)具有以下一些好處:

      1,公示你對商標所有權的主張(Public notice of your claim of ownership of the mark);
      2,在法律上推定(Legal presumption)你對該商標的所有權,以及你在全國范圍內對注冊中列出的商品/服務使用該商標的專有權;
      3,能夠向聯邦法院提起有關該商標的訴訟;
      4,以美國注冊為基礎在外國獲得注冊;
      5,能夠在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備案美國注冊(Record the U.S. registration),以防止侵權外國商品的進口;
      6,有權使用聯邦注冊符號 ?;
      7,列于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在線數據庫中;以及
      8,商標所有權證明。

      商業使用和意圖使用有何區別?

      這兩種申請基礎(Filing bases)的基本區別(Basic difference)在于你是否已在所有商品/服務上使用了商標。

      如果你已經在商業中使用了你的商標,你可以在“商業使用”(Use in commerce)的基礎上提交申請。如果你尚未在商業中使用你的商標,但打算在將來使用,則必須在“意圖使用”(Intent to use)的基礎上進行申請。如果你以 "意圖使用"為基礎提交申請,將需要提交額外的表格和費用(Additional form and fee),如果你以“商業使用”為基礎提交申請則不需要。

      什么是商業使用申請基礎(“use-in-commerce” basis)?

      對于 "Use-in-commerce "在商業中使用的申請依據提交的申請,你必須在一個以上州或美國領土之間的 "州際 "(Interstate)商業活動中,或在美國與另一個國家之間的商業活動中,在銷售、運輸商品或提供服務時使用商標。對于商品,商標必須出現在商品(如標簽或吊牌)、商品容器或與商品相關的展示品上。對于服務,商標必須用于服務的銷售或廣告。

      什么是意圖使用(intent-to-use)申請基礎?

      如果你尚未使用該商標,但計劃將來使用,則你可以基于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善意或真正意圖(Good faith or 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mark)提出申請。善意使用商標(A bona fide intent to use the mark)的意圖不僅僅是一個想法,還包括對市場的準備。例如,制定商業計劃、制作產品樣本或開展其他初步商業活動,都可能反映出善意使用的意圖(Bona fide intent to use)。

      如何在美國境外保護我的商標?

      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僅在美國有效,即使商品/服務被分配了“國際”分類編號。如果在提交美國申請后你希望在美國境外保護您的商標,你可以提交國際申請或直接在該國家/地區提交申請。

      如何獲取商標文件的副本?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允許用戶查閱幾乎所有待決申請以及許多注冊商標的文件副本(Copy)。

      通過商標狀態和文件檢索(TSDR)數據庫,你可以查看、下載和打印 USPTO 電子記錄中包含的文件。此外,你還可以聯系 USTPO 的認證副本中心(Certified Copy Center),付費索取你的商標注冊副本。

      商標注冊副本每份 3 美元。核證副本(Certified copy)每份 15 美元。經認證的注冊副本(A certified copy of the registration)也稱為“所有權和狀態”(Title and status),因為它將包括根據 USPTO 記錄的商標的當前狀態和當前所有權信息。它還將包括一份認證聲明、印章和授權簽名,確認該注冊是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正式副本(An official USPTO copy)。你可以通過信用卡、USPTO 存款賬戶(USPTO deposit account)或電子資金轉帳 EFT(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方式付款。

      商標注冊流程


      誰可以提交商標申請?

      只有商標所有人可以提交注冊申請。所有人控制商標的使用,商標所有人可以是個人(Individual)、獨資經營者(Sole proprietor)、公司(Corporation)、合伙企業(Partnership)、有限責任公司(LLC)或其他類型的法律實體(Legal entity)。

      我必須是美國公民才能申請嗎?

      不需要。但是,你必須在申請中提供你的公民身份。如果你擁有雙重國籍,則必須在注冊證書上注明你的國籍。

      我需要美國執業律師來提交我的商標申請嗎?

      這取決于你的居住位置(Domicile),具體來說,就是你居住并打算作為主要住所或主要營業地(機構總部)的地方。

      • 需要。如果你是居住在外國的商標申請人(Foreign-domiciled trademark applicant),則你必須由持有美國執業律師執照的律師(U.S.-licensed attorney)在 USPTO 代理所有商標申請事務。

      • 如果你是居住在美國或其領土屬地的商標申請人,則不需要。


      我的商標申請中需要包含什么內容?

      1,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紙質(Hard copy)或電子形式提交。
      2,相應的費用。
      3,擬注冊商標的圖樣(Drawing),即使該商標只是一個未程式化的單詞(Unstylized word),也是如此。
      4,商標使用樣本(如果申請是基于商業中的實際使用)。

      紙質申請(Paper applications)和任何隨附的通訊或材料應寄至:

      Commissioner for Trademarks
      P.O. Box 1451
      Alexandria, Virginia 22313-1451

      商標申請費用是多少?

      通過 USPTO 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提交申請的費用(Application filing fees)取決于所選擇的初始申請提交選項(Initial application filing option)的類型(TEAS Plus 或 TEAS Standard)以及申請中商品和/或服務的國際類別數量。提交申請中的每一類商品和/或服務都需要單獨的申請費,你申請中可以有多個國際類別,但每份申請中你只能申請一個商標。

      一般來說,你必須通過 TEAS 提交申請,并使用信用卡、現有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存款賬戶(USPTO deposit account)或電子資金轉賬 EFT(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支付費用。

      TEAS Plus:每類商品或服務 $250
      TEAS Standard:每類商品或服務 $350

      根據申請的申請基礎(Filing basis),還需要支付額外費用:意圖使用(Intent-to-use)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更多,初次提交后的費用也更高。如果你提交 TEAS Plus 申請,但不滿足該申請提交選項(Filing option)的所有申請要求,則必須為每類商品和/或服務提交額外的 $100 處理費。從那時起,你的申請將被視為 TEAS Standard 申請,并收取相關的 TEAS Standard 費用。

      如何提交商標申請和相關文件?

      除極少數情況外,所有申請者都必須使用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在線提交商標申請和所有相關文件。要使用 TEAS,你必須首先設置 USPTO.gov 帳戶。

      所有美國商標申請都需通過 USPTO 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ystem)提交,你可以在 TEAS 中填寫并提交所有商標申請表格并進行付款、回復審查意見通知書(Office action)、更新通訊信息(Correspondence information)、提交注冊維護和續展文件等。

      自 2024 年 1 月 20 日起,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要求要訪問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或 TEAS International(TEASi)的所有用戶都必須使用 USPTO.gov 帳戶登錄并完成身份驗證,只有經過驗證的帳戶持有人才能訪問和提交商標表格。

      如何查看我的申請狀態?

      收到包含申請序列號(Serial number)的申請回執(Filing receipt)后,可以通過 USPTO 商標狀態和文件檢索(TSDR)系統查詢申請狀態,或致電 Trademark Assistance Center 商標援助中心(1-571-272-9250 或 1-800-786-9199)查詢申請狀態。

      你應隨時留意每隔一段時間檢查一次待決申請(Pending application)的狀態。如果美國專利商標局采取了任何行動,你可能需要及時作出回應。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采取的所有行動均可通過 TSDR 查看。

      Trademark Status and Document Retrieval (TSDR) :http://tsdr.uspto.gov/

      我的商標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注冊?

      處理申請的總時間可能從近一年到幾年不等,具體取決于提交的申請基礎(Basis for filing)和審查申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Legal issues)。

      你可以在此處查看 USPTO 的商標申請處理流程時間表(Application processing timelines):
      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trademark-timelines/trademark-application-and-post-registration-process-timelines

      以及可以在這里查看當前的處理等待時間(Current processing wait times ):
      https://www.uspto.gov/dashboard/trademarks/application-timeline.html

      如何進行聯邦商標檢索?

      你可以在提交申請前免費檢索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商標電子檢索系統(TESS)數據庫,也可以聘請律師為你進行檢索并評估結果。你還可以在上午 8:00 至晚上 8:00 之間訪問美國商標公共檢索庫(Trademark Public Search Library)來進行商標檢索。

      地址:Public Search Facility, Madison East, 1st Floor, 600 Dulany Street, Alexandria, VA 22313。

      公共檢索圖書館(Public Search Library)免費向公眾開放。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會幫我進行檢索嗎?

      在提交申請之前,美國專利商標局無法為你檢索你的商標。提交申請后,美國專利商標局將進行檢索,如果有另一個已注冊或待注的商標(Pending mark)與你的商標相似,則將拒絕注冊你的商標。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是否判定商標侵權?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對商標申請進行審查,以確定申請中的商標與先前注冊的商標或在先申請中(Prior-pending application)的另一商標之間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如果沒有發現沖突,并且滿足所有其他法定要求,審查律師就可以批準該商標進行公布(Pubilcation)。美國專利商標局對商標在商業活動中的使用沒有強制執行權。

      商標申請公司可以在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代表我嗎?

      不可以。只有美國執業律師(U.S.-licensed attorney)才能在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代表你處理商標申請事務。他或她必須是在美國某州獲得執業資格的律師,并且是該州最高法院信譽良好的活躍成員(Active member)。除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和紀律辦公室 (OED) (Enrollment and Discipline)相互認可的加拿大商標律師或代理外,其他國家的律師不得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執業。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是多久?

      美國聯邦商標注冊有效期為 10 年,但與專利不同,只要你繼續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你的商標且及時提交所有注冊后維護文件,注冊就一直有效。

      具體來說,你必須在注冊后的第五年和第六年之間提交 Section 8 使用聲明(Declaration of Use under Section 8)。此外,你必須在注冊后的第九年和第十年之間以及此后每十年提交一份合并的(Combined)“根據 Sections 8 和 Sections 9 規定的使用聲明和續展申請”(Declaration of Use and Application for Renewal under Sections 8 and 9)。如果沒有及時提交這些文件,你的注冊將被撤銷(Cancelled),并且無法恢復(Revived)或重啟(Reinstated)。

      哪里可以找到商標表格?

      你可以在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中找到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所有商標表格。

      初始申請表(Initial application form)有兩種提交選項(Filing options):TEAS Plus 和 TEAS Standard。TEAS 申請表(TEAS application form)允許你通過信用卡、電子資金轉賬(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或現有的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存款賬戶(Deposit account)付款。

      TEAS Plus 和 TEAS Standard 申請提交選項(Application filing options)有何不同?

      USPTO 的 TEAS 初始商標申請(Initial trademark application)有兩種申請提交選項(Filing options):TEAS Plus 和 TEAS Standard。申請費用和要求根據申請選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你可根據符合自己的要求選擇申請選項。

      TEAS Plus:此申請選項(Filing option)每類商品或服務的申請費用(Filing fee)較低,但在提交時需要更詳細的信息。例如,除其他事項外,你必須在申請中提供以下信息:

      • 從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的《可接受的商品和服務標識手冊》(《ID 手冊》(ID Manual))中選擇你的商品和服務

      • 至少一份完整的申請基礎(Filing basis )

      • 其他與商標相關的信息(例如,商標的描述以及商標中任何外文措辭的英文翻譯)

      • 如果你的申請不符合 TEAS Plus 的所有申請要求,你將需要支付額外的每類處理費。從那時起,你的申請將作為 TEAS Standard 提交選項(Filing option)進行處理。


      TEAS Standard:與 TEAS Plus 相比,此申請選項每類商品或服務的申請費較高,但初始要求(Initial requirements)比 TEAS Plus 少。例如,你可以編寫自己的商品和服務描述,而不僅僅是使用 ID 手冊條目。

      我的商標注冊有保證嗎?

      沒有。審查律師(Examining attorney)將審查申請,并可能根據 1946 年《商標法》(Trademark Act of 1946)(15 U.S.C. §1051 et seq)或《商標實務規則》(Trademark Rules of Practice)(37 C.F.R. Part 2)作出駁回決定。

      拒絕注冊的最常見原因是商標屬于以下情況:

      1,可能與注冊或在先申請中的商標造成混淆;,
      2,對商品/服務的描述;
      3,地理術語;
      4,姓氏;
      5,適用于商品的基本要素(Ornamental as applied to the goods)。

      關于這些和其他可能的駁回的討論,參見《商標審查程序手冊》(TMEP)第 1200 章。

      Chapter 1200 of the TMEP:https://tmep.uspto.gov/RDMS/TMEP/current#/current/TMEP-1200d1e1.html

      審查律師(Examining attorney)還可能就以下方面提出要求:

      1,申請中列出的商品和服務
      2,商標的描述
      3,圖樣的質量
      4,樣品(Specimens)

      什么是放棄通知?

      如果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回復審查意見通知書(Office Action)或準許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美國專利商標局將發出放棄通知(Notice of Abandonment)。

      一旦放棄通知發出,你只有兩個月的時間提交以下兩項文件:

      1) 恢復你的申請的請愿書(Petition);
      2) 對未完成的審查意見通知書或許可通知的答復。如果你未及時回復放棄通知,你的商標申請將被視為永久放棄(Permanently abandoned)。

      我的注冊申請被審查律師拒絕了。我能做些什么?

      你可以向 TTAB 提出上訴。你必須在最終拒絕注冊的郵寄日期后六個月內提出上訴。USPTO 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TTAB 是裁定單方面上訴、異議、撤銷和并用訴訟的行政機構(Administrative body)。

      什么是“無可爭議”的注冊?

      “無可爭議”(Incontestable)的注冊是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商標注冊、商標所有者對商標的所有權以及所有者在商品/服務中使用該商標的專有權的確鑿證據。無可爭議性聲明(The claim of incontestability)受美國《商標法》第 15 條和 33(b) 條、《美國法典》第 15 編第 1065 條和 1115(b) 條規定的某些有限例外的約束。

      發出許可通知后,如何提交使用聲明或延期申請?

      自許可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郵寄之日起,申請人有 6 個月的時間提交使用聲明(Statement of Use)或延期申請(Extension Request)。

      如果申請人在許可通知中列出的所有商品/服務上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則申請人必須在通知發出之日起 6 個月內提交使用聲明、樣本和所需費用以避免商標被放棄(Abandonment)。申請人不能撤回使用聲明;但是,申請人可以在提交使用聲明的同時提交一份延期申請,以便有更多的時間克服使用聲明中的不足之處。不得再提出延期申請。

      如果申請人未在許可通知中列出的所有商品/服務上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則申請人必須提交延期申請表并繳納所需費用,以避免商標被放棄。申請人必須自許可通知發出之日起每 6 個月提交一次延期申請,直至提交使用聲明。從許可通知發出之日起計算,總共可提交 5 次延期申請。

      提交使用聲明:http://eteas.uspto.gov/aou/
      提交延期請求:http://eteas.uspto.gov/esu/

      如果我基于“使用該商標的意圖”(Intent to use)提交申請,我何時必須聲明商標在商業中的實際使用情況?

      你必須在申請獲準公布之日前或許可通知發出后六個月內提交使用聲明,除非延期申請獲得批準。

      維護商標注冊的流程步驟和時間框架是什么?

      請查看 "除基于馬德里議定的注冊外的所有注冊的注冊后時間表"以了解維護商標注冊的流程步驟和時間框架的概述: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all-registrations-except-madrid-protocol

      注冊發布后,為維護注冊的有效性,注冊所有人必須定期提交特定文件并繳納費用,未能提交這些文件將導致你的注冊被撤銷。

      請查看 "基于《馬德里議定》的注冊后時間表"(Post-Registration Timeline)以了解維護基于《馬德里議定》(Madrid Protocol-based registration)的注冊的流程步驟和時間框架的概述: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madrid-protocol-based-registrations

      在國際注冊獲得保護和美國注冊發布后(After protection is gran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and a U.S. registration issues),為維護在美國的保護(Protection),美國注冊所有人必須定期提交特定文件并繳納費用,未能提交這些文件將導致你的美國注冊將被撤銷,國際注冊的保護也將被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宣布無效。

      除基于馬德里協議的注冊之外的所有注冊的注冊后時間表: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all-registrations-except-madrid-protocol

      基于馬德里協議的注冊的注冊后時間表:http://www.uspto.gov/trademark/trademark-timelines/post-registration-timeline-madrid-protocol-based-registrations

      如何確定“意圖使用”申請的商標使用?

      如果 NOA 已發出,你可以通過提交一份使用聲明 SOU(Statement of Use)表來確定使用情況,該表包含一份宣誓聲明(Sworn statement),表明你現在正在所有商品/服務上使用該商標。

      使用聲明 SOU 必須包含:

      • 每類商品或服務的申請費;

      • 商標在任何地方的首次使用日期和商標在商業中的首次使用日期;

      • 一份樣本(或示例),說明你如何在商業中對每一類商品/服務使用該商標。


      USPTO 發出 NOA 后,你有 6 個月的時間提交 SOU。6 個月的期限從 NOA 上顯示的發出日期算起,而不是從你收到 NOA 的日期開始計算。如果你尚未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則必須在 6 個月期限結束之前提交使用聲明延期申請(Statement of Use (Extension Request)),否則該申請將被宣布放棄,這意味著申請流程已結束,你的商標將不會注冊。自 NOA 發出之日起,你可以申請 5 次額外的延期,總計不超過 36 個月,并聲明你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持續努力。

      每份延期申請必須附有每類商品或服務的申請費。批準或拒絕延期申請的日期不會影響提交 SOU 或下一次延期申請的截止日期。截止日期始終從 NOA 簽發之日起計算。

      如果 NOA(Notice of Allowance)尚未發出,且商標申請尚未獲準公布(Publication),則你可以提交一份聲明使用修正聲明(Amendment to Allege Use),其中包含與 SOU 相同的信息(見上文)。在商標批準公布后、NOA 發出之前的“緘默期”(Blackout period)內,你不得提交聲明使用修正聲明(Amendment to Allege Use)。在這種情況下,你必須等到緘默期結束后再提交 SOU。

      商標注冊(其他)


      我的個人信息會向公眾公開嗎?

      是的。請注意,當你申請商標注冊時,你的申請將成為公開記錄(Public record)。

      因此,在申請和維護注冊期間,你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均向公眾公開,包括你的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和通訊地址,以及在整個申請處理或注冊維護期間對這些信息所做的任何更改或更新,但不包括你的信用卡和銀行信息,即使申請放棄、注冊被撤銷或過期,公眾也可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上查閱這些信息和文件。

      第三方網站和互聯網搜索引擎會訪問和使用這些信息,包括你的姓名以及你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供的任何地址、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

      為什么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要公開這些信息?

      《信息自由法》FOIA(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必須提供商標申請和注冊等記錄,供公眾查閱(Inspection)和復制(Copying)。根據 FOIA 規定,商標申請和注冊是公共記錄(Public Records),為了遵守《信息自由法》的規定,商標申請和注冊可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上查閱,以便公眾在需要時方便地查閱和復制。

      如何防止我的個人信息被放置在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網站上?

      申請人和注冊人有責任仔細考慮提供給美國專利商標局的信息,以確保他們希望保留在公共記錄之外的任何信息不會包含在其首次提交(Initial filing)的文件中,也不包含在整個申請(Entire application)和注冊后(Post-registration)過程中提交的任何后續文件中。但是,提交申請必須滿足某些最低要求(Minimum requirements),包括提供所有人的姓名和接收信件的地址。

      任何類型的現有法律實體(Legal entity),包括個人(Individual)、公司(Corporation)、合伙企業(Partnership)、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協會(Association)或合資企業(Joint venture),均可擁有商標。申請人無需在申請過程中提供電話號碼,但提供電話號碼有助于美國專利商標局聯系申請人。

      如何查看我的商標記錄(Trademark records)?

      如上所述,《信息自由法》(FOIA)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保存商標申請和注冊記錄,并將其提供給公眾查閱。申請一經提交,即成為公共記錄(Public record)的一部分,無論申請是否被放棄或注冊是否被放棄、撤銷或過期,申請都將繼續成為公共記錄的一部分。

      你可以使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商標狀態和文件檢索(TSDR)系統查看和下載美國專利商標局電子記錄中包含的文檔,網址是 http://tsdr.uspto.gov/。要檢索與你的商標有關的記錄,請輸入你的申請序列號(Serial number)或注冊號(Registration number),然后點擊 "文件 "(Documents)按鈕。

      我可以將我的商標所有權轉讓(Assign)或轉移(Transfer)給其他人嗎?

      是的。可以轉讓注冊商標,也可以轉讓已提交注冊申請的商標。在意圖使用(Intent-to-Use)申請的分配方面存在某些例外情況。(Assignments)轉讓可以在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中記錄,但需要付費。

      如何記錄商標轉讓?

      商標是可以轉讓或出售的知識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美國法律允許通過稱為 "轉讓 "(Assignment)的法律文件轉讓(Transfer)或出售(Sale)商標。正確簽署的轉讓文件(Properly executed assignment)將現有所有人的所有權利轉讓給另一人(稱為受讓人)。商標轉讓后,受讓人(Assignee)成為商標的新所有人,并享有與原所有人相同的權利。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記錄所有轉讓文件和任何影響所有權的文件。

      影響所有權(Affect title)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兼并(Mergers)、名稱變更、擔保協議(Security agreements)、各種留置權(Various liens)、許可證(Licenses)、遺囑文件(Probate documents)和破產申請(Bankruptcy petitions)。

      商標轉讓可以通過轉讓中心(Assignment Center)以電子方式提交。你需要擁有一個具有雙重驗證的 USPTO.gov 帳戶才能訪問商標轉讓中心。

      請注意,對于所有轉讓(Assignment),用戶提供的轉讓信息將被如實記錄,USPTO 將不予核實或修改。

      商標能保證注冊嗎?

      不能,審查律師將審查申請,并可能根據《1946年商標法》(Trademark Act of 1946)15 U.S.C. §1051 et seq. 或《商標實踐規則》(Trademark Rules of Practice)37 C.F.R. Part 2 駁回申請。

      拒絕注冊最常見的原因是該商標:

      1,可能與注冊或在先申請中的商標造成混淆;,
      2,對商品/服務的描述;
      3,地理術語;
      4,姓氏;
      5,適用于商品的基本要素(Ornamental as applied to the goods)。

      關于這些和其他可能的拒絕/駁回原因的討論,請參見《商標審查程序手冊》(TMEP)第1200章。
      Chapter 1200 of the TMEP:https://tmep.uspto.gov/RDMS/TMEP/current#/current/TMEP-1200d1e1.html

      商標官方公報 TMOG


      如何糾正 TMOG 中的記錄錯誤(Clerical error)?

      所有在商標公布(Publication)之后但在發出準許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或注冊之前更正(Correct)或修改(Amend)申請的請求,都必須提交公示后修改(Post-publication amendment)來申請。

      商標審查政策副專員辦公室(Office of the Deputy Commissioner for Trademark Examination Policy)的一名律師助理專家(Paralegal specialist)將審議擬議的修改(Proposed amendment)。如果修改(Amendment)獲得批準,將予以登記(If the amendment is approved, it will be entered)。如果修改(Amendment)可能未獲批準,申請人將被書面告知,申請人必須向 Director 提出申請,要求恢復審查員審議修正的管轄權。要求將審議修正的權限恢復給審查律師,如果申請獲得批準,修正案將轉交給審查律師。

      Submitting a post-publication amendment:https://teas.uspto.gov/office/ppa/

      我怎樣才能對 TMOG 中列出的商標提出異議(Oppose)?

      一旦美國專利商標局在 TMOG 中公布商標,任何認為自己會因該商標注冊而受到損害的當事人(Any party)可在 30 天內做出以下選擇:(1) 向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TTAB 對該商標提出異議;或 (2) 申請延長提交異議通知(Notice of opposition)的時間。

      通過 TTAB 電子系統 ESTTA 以電子方式提交異議通知時,你必須為每類異議商品或服務支付 400 美元的費用,如果以紙質方式提交,則必須支付 500 美元的費用。未繳納所需費用而提交的異議(Opposition)將不予受理。申請延長提交異議通知的時間不收費。

      TTAB 要求所有 TTAB 提交材料均使用 ESTTA 在線提交,網址為 http://estta.uspto.gov/。

      如果你需要更多有關提交異議通知(Filing a notice of opposition-)的信息,請致電 571-272-8500 或免費電話 1-800-786-9199 聯系 TTAB 客戶服務(TTAB Customer Service),或參考 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ttab 上的在線信息。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與 TMOG 的電子郵件鏈接不起作用。如何在 TMOG 中查看我的商標?

      如果 "商標官方公報公示確認 "(Trademark Official Gazette Publication Confirmation)中的電子郵件鏈接無法正常工作,你可以通過發布日期(Issue date)和序列號(Serial number)在 TMOG 中進行搜索,以找到你的商標。序列號和發布日期都在 "商標官方公報公示確認 "電子郵件通知中。

      將瀏覽器指向此 URL - https://tmog.uspto.gov/,然后從窗口左側過濾器(FILTERS)下的 ISSUES 中選擇正確的發布日期(Issue date)。勾選與所需期刊(The issue you need)對應的復選框。然后在 SEARCH BY 文本框中鍵入或復制序列號,點擊放大鏡圖標(Magnifying glass icon)執行搜索。

      在哪里可以查看獲得 TMOG 幫助?

      如果你在查看 TMOG 時需要其他幫助,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tmeog@uspto.gov。請注明你的電話號碼、序列號和問題描述。如果電子郵件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交,你應該會在 24 小時內收到回復。如需了解一般信息,請致電 1-800-786-9199 聯系商標援助中心(Trademark Assistance Center)。

      我怎樣才能知道我的商標出現在 TMOG 的哪一期?

      你可以通過在商標狀態和文件檢索系統 TSDR http://tsdr.uspto.gov/ 中輸入序列號并單擊“狀態”(Status)來查找該商標被公布異議的日期。該信息將作為商標 "公布異議 "(Published for Opposition)的日期出現在 "Prosecution History "選項卡下。

      如果我的商標是彩色的,它會以彩色出現在 TMOG 中嗎?

      是的。如果提交的商標圖樣(Drawing)包含顏色,TMOG PDF 文件將顯示彩色商標。

      由于我的商標在補充注冊薄上,它會出現在 TMOG 中嗎?

      是的。經認定可在補充注冊簿上注冊的商標,將在注冊之日起刊載在 TMOG 上。在補充注冊簿上注冊的商標不能被異議(Cannot be opposed),但可根據《美國法典》第15編第1064條(15 U.S.C. §1064)予以撤銷(cancellation)。15 U.S.C. §1094.

      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TTAB


      什么是異議?

      異議(Opposition)是一方尋求阻止另一方商標注冊的訴訟。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如果一方認為商標注冊會給自己帶來損害,可以提出異議。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 TBMP § 102.02。

      什么是 TTAB 訴訟?

      TTAB 有兩種類型的訴訟(Proceedings),一種是因審查律師拒絕你的注冊申請而提出的單方面上訴(Parte appeal),另一種是多方反對、撤銷、并行使用(Concurrent use)或干擾訴訟(Interference proceeding)。

      我可以通過傳真或電子郵件向 TTAB 提交文件嗎?

      不可以。自 2017 年 1 月 14 日起,所有提交至 TTAB 的文件都必須通過其商標審理和上訴電子系統 ESTTA(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demark Trials and Appeals)提交。

      商標規則 2.195(d)(3)(Trademark Rule 2.195(d)(3))禁止以傳真方式向 TTAB 提交文件。通過傳真傳輸提交的文件(Submissions)將不被賦予收件日期(Date of receipt)。

      TTAB 不接受任何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Filings)。

      USPTO 商標審理和上訴電子系統 ESTTA:http://estta.uspto.gov/

      我可以查看 TTAB 待決的案件卷宗嗎?

      案件卷宗(Case files)是公共記錄(Public records),除某些要求保密的文件外,均向公眾開放供查閱。查閱檔案(Review a file)最簡單的方法是通過電子系統 TTABVUE 自行查閱或打印。

      約 2001 年之前提交的 TTAB 記錄以紙質形式保存,個人如欲查閱或復制其中一份紙質文件,可訪問美國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網址:www.archives.gov/research。

      TTABVUE:https://ttabvue.uspto.gov/ttabvue/

      我在哪里可以找到 TTAB 的裁決?

      你可以在 TTAB Reading Room 查閱 1996 年 11 月 19 日至今的 TTAB 裁決。

      TTAB Reading Room:https://ttab-reading-room.uspto.gov/efoia/efoia-ui/#/search/decisions

      所有規則變更是否都已于 2017 年 1 月 14 日生效?

      是的,所有規則變更均在同一天生效,即 2017 年 1 月 14 日。

      2017 年 1 月 14 日的規則變更是否適用于未決案件(Pending cases)?

      是的,規則變更適用于所有訴訟(Proceedings),包括 2017 年 1 月 14 日的未決訴訟,也包括 2007 年以前提起的、仍在審理中的訴訟。

      我如何以電子方式向 TTAB 提交我的意見書?

      所有提交的意見書(Submissions)必須通過 TTAB 的電子申請系統 ESTTA 以電子方式提交。

      請保留你的 ESTTA 跟蹤號,因為可能需要它來檢索未正確顯示的意見書或修復顯示錯誤的意見書。

      ESTTA:http://estta.uspto.gov/

      我在哪里可以獲得有關使用 ESTTA 在線提交的更多信息?

      ESTTA 用戶手冊提供了詳細說明。一般信息也可在 ESTTA 歡迎頁面上找到。
      ESTTA User Manual :http://estta.uspto.gov/estta12-usermanual.pdf
      ESTTA Welcome page:http://estta.uspto.gov/

      我的注冊申請被審查律師拒絕了。我能做些什么?

      你可以向 TTAB 提起上訴。你必須在最終駁回注冊的郵寄日期(Mailing date)后六個月內提出上訴。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參閱 TBMP Chapter 1200。

      TBMP Chapter 1200:https://tbmp.uspto.gov/RDMS/TBMP/current#/current/TBMP-1200d1e1.html

      如何查詢我的 Case 進展?

      你可以在 TTABVUE 中查看電子文件,也可以致電 TTAB 信息專家 571-272-8500 詢問你的 Case 狀態信息。

      TTABVUE:http://ttabvue.uspto.gov/ttabvue/

      維護注冊 Section 8 聲明


      什么是 Section 8 繼續使用聲明?

      "Section 8 繼續使用聲明 "(§8 Declaration of Continued Use)是注冊所有人提交的一份宣誓聲明(Sworn statement),表明該商標正在商業中使用。《美國法典》第 15 篇《商標法》第 8 條 第1058章(Section 8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58)。

      如果所有人聲稱商標未使用是情有可原的(Claiming excusable nonuse of the mark),則可以提交 Section 8 "可原諒的未使用聲明"(§8 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的目的是從注冊簿中刪除不再使用的商標。

      我必須在 Section 8 聲明中包含哪些內容?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必須包括:

      1、注冊號;
      2、當前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3,提交聲明(Declaration)的費用;
      4,如果商標正在使用:一份關于注冊商標正在商業中使用的聲明(Statement);一份注冊中提到的正在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服務清單;以及每類商品/服務一個樣本(Specimen)。可接受的樣本包括貼在商品上的標記/標簽(Tags/Labels)和服務廣告(Advertisements for services);以及
      5、根據 37 C.F.R. §2.20 的規定簽署并注明日期的宣誓書(Affidavit)或聲明(Declaration),以支持上述聲明。

      提交 Section 8 聲明的費用是多少?

      使用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以電子方式提交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的費用為每類商品/服務 125 美元。

      在 6 個月寬限期(Grace period)內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時,每類商品/服務另收 100 美元寬限期附加費(Additional grace period surcharge)。

      我必須在 Section 8“可原諒不使用聲明”(Excusable Nonuse)中包含哪些特定類型的信息?

      如果注冊所有人聲稱不使用該商標是有情有可原的(Claiming excusable nonuse of the mark),則 Section 8 聲明必須包括:

      1、注冊號;
      2、當前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3,提交聲明(Declaration)的費用;
      4,注冊中或與之相關的商標未在商業中使用的商品/服務清單;最后一次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日期;
      5,最后一次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的日期;預計恢復商業使用的大致日期;有關不使用原因的詳細信息;以及為恢復使用而正在采取的具體步驟;和
      6,根據 37 C.F.R. §2.20 的規定簽署并注明日期的宣誓書(Affidavit)或聲明(Declaration),以支持上述聲明。

      誰可以簽署 Section 8 聲明?

      商標所有人或被授權代表所有人簽字的人可以簽署Section 8 聲明。即:

      1,擁有法律授權,可對所有人產生約束力的人;
      2,對事實有第一手了解并擁有代表所有人行事的實際或默示授權的人;或者
      3,37 C.F.R. §11.1 中定義的律師,該律師具有 37 C.F.R. §11.14 規定的執業資格,并持有所有人的實際書面或口頭授權書或默示授權書。

      我如何知道我的 Section 8 聲明是否已被接受?

      Section 8 聲明由注冊后部門(Post-Registration Division)的商標專家審查。

      如果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被接受,美國專利商標局將發出接受通知(Notice of Acceptance)。

      如果 Section 8 聲明被駁回,商標局將發出一份 "審查意見通知書"(Office Action),說明駁回理由和任何可用的補救措施(Any remedies available)。

      我什么時候必須提交 Section 8 聲明?

      商標注冊所有人必須在以下時間段內提交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

      首次提交截止日期(First Filing Deadline):在注冊日期(Registration date)后的第 5 年和第 6 年之間提交使用聲明(Declaration of Use)(或可原諒的不使用聲明(Excusable Nonuse))。參見 15 U.S.C. § 1058。如果聲明被接受,注冊將在自注冊日起的十年剩余時間內繼續有效,除非被商標專員或聯邦法院命令撤銷(Cancelled)。

      后續提交截止日期(Subsequent Filing Deadline):在注冊日期后的第 9 年和第 10 年之間,以及此后注冊日期后的每第 9 年和第 10 年之間,提交使用聲明(或可原諒的不使用)和續展申請(Application for Renewal)。參見 15 U.S.C. § 1059。

      關于寬限期申請(Grace Period Filings)的說明(NOTE):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后六個月內提交上述文件并支付額外費用(Additional fee),將被視為及時提交。

      如果我不提交 Section 8 聲明,我的注冊會被撤銷嗎?

      是的。如果當前注冊所有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提交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撤銷(Cancel)主注冊簿(Principal Register)或補充注冊簿(Supplemental Register)上的任何注冊。因未提交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而被撤銷的注冊不能恢復(Reinstated)或重啟(Revived)。必須重新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是否有用于提交 Section 8 聲明的表格?

      是的。可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上在線獲取美國專利商標局用于提交 Section 8 聲明和 10 年期 Section 8 聲明與 Section 9 續展合并申請的電子表格。

      File §8 :http://www.uspto.gov/teas/eTEASpageC.htm

      什么是可原諒不使用聲明(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

      Section 8 "可原諒的不使用聲明 "(§8 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是注冊所有人提交的一份宣誓聲明(Sworn statement),表明該商標未在商業中使用是由于特殊情況,這種不使用是可原諒的,并非有意放棄商標。

      《美國法典》第 15 篇《商標法》第 8 條 1058(Section 8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58)。

      我在哪里可以了解有關“可原諒不使用”的更多信息?

      《商標審查程序手冊》TMEP(The Trademark Manual of Examining Procedure)可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上在線查閱。

      該資源包含對可原諒的不使用(Excusable Nonuse)的解釋,以及可原諒的不使用申請被接受的情況示例。參見 TMEP 第 1604.11 節(See TMEP §1604.11)。

      一般來說,不使用(Nonuse)必須是暫時的,商標所有人必須清楚地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妨礙了商標在商業中的使用以及正在采取哪些措施來恢復使用。

      請注意,因產品需求減少而導致的不使用本身并不構成 "可原諒的不使用"。

      如果我的 Section 8 可原諒不使用聲明被接受,當我恢復使用該商標時,我是否需要提交另一份 Section 8 聲明?

      不需要。一旦美國專利商標局接受 Section 8 可原諒不使用聲明(§8 Declaration of Excusable Nonuse),在下一個法定申請期(Statutory filing period)之前,注冊所有人無需提交另一份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

      維護注冊 Section 8 & Section 9 聲明


      我的注冊會過期嗎?

      是的。在提交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s)和 Section 9 續展申請(§9 Applications for Renewal)的前提下,1989 年 11 月 16 日或之后頒發的聯邦商標注冊有效期為 10 年,并可續展 10 年。1989 年 11 月 16 日之前頒發或續展的商標注冊有效期為 20 年,并且可以續展 10 年。

      如何續展我的商標注冊?

      要續展(Renew)聯邦商標注冊,你必須根據 §9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59,連同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提交續展申請(Application for Renewal)。

      提交續展申請需要付費嗎?

      需要。使用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以電子方式提交 Section 9 續展申請(§9 Application for renewal)的費用為每類商品/服務 300 美元。

      以電子方式提交 Section 8 合并聲明(Combined Section 8 Declaration)和 Section 9 續展申請(Section 9 Renewal Application)的費用為每類商品/服務 425 美元。

      在 6 個月寬限期(Grace period)內以電子方式提交 Section 9 續展申請,每類額外收費 100 美元(Additional surcharge);在寬限期內以電子方式提交 Section 8 合并聲明和 Section 9 續展申請,每類額外收費 200 美元。

      Section 9 續展申請中必須包含哪些內容?

      Section 9 續展申請(§9 Renewal Application)必須包含:

      1、由注冊人或注冊人代表簽署的續展注冊申請;
      2,注冊號、商標和注冊日期
      3,姓名和通信地址;以及
      4,申請費(Filing fee)。

      我如何知道我的 Section 9 續展申請是否已被接受?

      Section 9 續展申請(§9 Renewal Application)由注冊后部門(Post-Registration Division)的商標專家審查(Review)。

      如果 Section 9 續展申請被接受,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將發出準予續展的通知(Notice granting the renewal)。

      如果 Section 9 續展申請被駁回,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將發出一份審查意見通知書(Office Action),說明駁回理由和任何可用的補救措施(Any remedies available)。

      是否有用于提交合并的 Section 8 聲明和 Section 9 續展申請的表格?

      是的。用于提交合并的 Section 8 聲明(Combined §8 declaration)和 Section 9 續展申請(§9 renewal application)的 USPTO 電子表格可在 USPTO 網站上在線獲取。

      File combined §8 & §9 :http://www.uspto.gov/teas/eTEASpageC.htm

      提交 Section 9 續展申請是否有特定的時間期限?

      是的。商標所有人必須在注冊日期后的第 9 至第 10 年之間以及此后注冊日期后的每第 9 至第 10 年之間提交一份使用聲明(Declaration of Use)(或可原諒的不使用(Excusable Nonuse))和續展申請(Application for Renewal)。參見 15 U.S.C. § 1059.

      關于寬限期申請(Grace Period Filings)的注意事項:如果在上述截止日期后六個月內提交上述文件并支付額外費用(Additional fee),將被視為及時提交。

      美國專利商標局無權放棄(Waive)或延長(Extend)提交適當的 Section 9 續展申請(§9 Renewal Application)的期限。由于未能提交 Section 9 續展申請而被撤銷的注冊無法恢復(Reinstated)或重啟( "Revived.")。必須再次提交新的商標注冊申請。

      由于提交 10 年期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的期限(Time period)與提交 Section 9 續展申請(§9 Renewal Application)的期限一致,美國專利商標局制作了一份名為“根據 Section 8 和 Section 9 對商標注冊續展的商業使用組合聲明和申請”的表格(Combined Declaration of Use in Commerce & Application for Renewal of Registration of a Mark Under Sections 8 & 9)(合并表格(Combined form))。

      如上所述,需要及時提交 Section 8 聲明(§8 Declarations)以避免注冊被取消。

      維護注冊 Section 15 聲明


      什么是 Section 15 聲明?

      Section 15 聲明(§15 Declaration)是由在主注冊簿(Principal Register)上注冊的商標所有人提交的一份宣誓聲明(Sworn statement),聲稱對指定商品/服務的商標擁有“不可爭議的”權利( "Incontestable" rights )。

      在補充注冊簿(Supplemental Register)上注冊的商標不符合 Section 15 規定的不可爭議權利主張(Claims of incontestable rights)。

      什么是“不可爭議”的注冊?

      不可爭議的注冊("Incontestable" registration)是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商標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商標的所有權以及所有人在商品/服務上使用該商標的專有權(Exclusive right)的確鑿證據(Conclusive evidence)。

      不可爭議的主張(The claim of incontestability)受《商標法》第 15條和33(b) 條(§§15 and 33(b) of the Trademark Act)、《美國法典》第 15 編第 1065 條和 1115(b) 條(15 U.S.C. §§1065 and 1115(b))規定的某些有限例外情況的約束。

      我需要提交 Section 15 聲明嗎?

      提交 Section 15 聲明(§15 Declaration)是可選的。

      所有人可以選擇通過提交 Section 15 聲明來主張不可抗辯性的好處(Claim the benefits of incontestability),也可以選擇保留注冊(Retain the registration)而不享受這些好處。

      就續展而言,上述兩種情況均不影響注冊期限。

      提交 Section 15 聲明需要付費嗎?

      需要。使用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以電子方式提交 Section 15 聲明(§15 Declaration)的費用為每類商品/服務 200 美元。

      Section 8 和 Section 15 合并聲明(Sections 8 & 15 Combined Declaration)的申請費(Filing fee)為每類 325 美元。

      是否有用于提交 Section 15 聲明的表格?

      是的,使用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有提交 Section 15 聲明(§15 Declaration)、Section 8 和 Section 15 合并聲明(Combined §8 and §15 Declaration)以及 Section 15 和 Section 71 合并聲明(combined §15 and §71 Declaration)的電子表格。

      這些表格也可以根據各自的具體要求單獨提交。

      USPTO 在何種程度上根據 Section 15 審查不可爭議的主張(Claim of Incontestability)?

      美國專利商標局既不審查 Section 15 聲明(§15 Declarations)的優點(Merits),也不 "接受 "(Accepts)Section 15 聲明。但是,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審查(Review) Section 15 聲明,以確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美國專利商標局只確認收到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的 Section 15 聲明。根據第 69 節(《美國法典》第 15 編第 1141i 條)(Section 69, 15 U.S.C. §1141i)發布的注冊的 Section 15 聲明只能按照 Section 73. 15 U.S.C. §1141m 規定的具體時間要求提交。

      Section 73 本身并不要求單獨提交,而只是規定了提交的時間。無論注冊的原始依據是什么,都可以使用 Section 15 聲明表。

      誰可以簽署 Section 15 聲明?

      商標所有人或被授權代表所有人簽字的人可以簽署 Section 15 聲明(§15 Declaration)。即:

      1,擁有法律授權,可對所有人產生約束力的人;
      2,對事實有第一手了解并擁有代表所有人行事的實際或默示授權的人;或者
      3,37 C.F.R. §11.1 中定義的律師,該律師具有 37 C.F.R. §11.14 規定的執業資格,并持有所有人的實際書面或口頭授權書或默示授權書。

      Section 15 聲明中必須包含哪些內容?

      Section 15 聲明(§15 Declaration)必須包含:

      1、注冊號和注冊日期;
      2,與聲明相關的注冊中每類商品/服務的費用;
      3,聲明(A statement):
      (a) 自注冊之日或根據《美國法典》第 15 編第 1062(c)條(15 U.S.C. §1062(c))規定的公布之日起,該商標已在商業上連續使用 5 年,用于或與注冊中列出的商品/服務相關,并且仍在商業上使用;
      (b) 沒有不利于所有人對商品/服務商標所有權的主張,或不利于所有人注冊商標或將商標保留在注冊簿上的權利的終審裁決(Final decision);以及
      (c) 不存在涉及美國專利商標局或法院待決且未最終處理的涉及所主張權利的訴訟;以及
      4,根據 37 C.F.R. §2.20 簽署并注明日期的宣誓書或聲明(Affidavit or declaration),以核實(Verifying)上述聲明。

      提交 Section 15 聲明是否有特定的時間期限?


      是的。根據 Act of 1946 注冊的商標注冊之日起(以及根據 §12(c) of the Trademark Act, 15 U.S.C. §1062(c),適用于根據 1905 年和 1881 年法案注冊且已主張 1946 年法案利益的商標,在其公布之日后),Section 15 聲明必須在商業中連續使用該商標 5 年后的一年內簽署并提交。

      維護注冊 Section 71 聲明


      什么是 Seciton 71 繼續使用聲明(§71 Declaration of Continued Use)?

      已注冊的美國延展保護(Extensions of protection to the U.S. )(也稱為 §66(a) 注冊、79' 系列申請產生的注冊、延伸至美國的國際注冊)的持有人(所有人)(Holders (owners) ),如果希望維護根據《馬德里議定》在美國給予其商標的保護,必須提交一份宣誓書(Affidavit)或聲明(Declaration),說明在商業中的使用情況或可原諒的不使用情況,以避免在美國的保護被撤銷。

      根據《商標法》第 71 條(《美國法典》第 15 編第 1141k 條)(Section 71, 15 U.S.C. §1141k, ?of the Trademark Act)的規定,必須提供此類宣誓書(Affidavits)。

      美國專利商標局無權放棄(Waive)或延長(Extend)提交適當的 Section 71 聲明(§71 Declaration)的期限。因未提交 Section 71 聲明(§71 Declaration)而被撤銷(Cancelled)的注冊不能恢復(Reinstated)或重啟("Revived.")。必須重新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除了 Section 71 聲明之外,我還必須提交任何其他維護文件嗎?

      是的,在美國注冊的國際注冊保護延展所有人(The holder of a registered extension of protection of an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to the U.S.)必須向國際局(IB)提交國際注冊續展申請(Application for renewal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37 C.F.R. §7.41(a)。

      國際注冊的續展受《馬德里議定》第 7 條(Article 7 of the Madrid Protocol)和《馬德里協定和議定書共同實施細則》第 29 - 31 條的管轄(Rules 29 - 31 of the Common Regulations under the Madrid Agreement and Protocol)。

      我什么時候必須提交 Section 71 聲明?

      注冊所有人必須在以下時間段內提交 Section 71 聲明(§71 Declaration):

      1、首次提交截止日期(First Filing Deadline):在美國注冊之日起五周年或五周年之后,且不遲于注冊之日起六周年,或在緊隨其后的六個月寬限期(Grace period)內提交使用聲明(或可原諒的不使用聲明)(Declaration of Use (or Excusable Nonuse) ),并支付寬限期附加費(Grace period surcharge)、

      2、后續提交截止日期(Subsequent Filing Deadline):在美國注冊之日后的每一個十年期結束前的一年內,或緊接著的六個月寬限期內,提交使用聲明(或可原諒的不使用聲明),并支付寬限期附加費。

      是否有用于提交 Section 71 聲明的表格?

      是的。用于提交 Section 71 聲明(§71 Declaration)的 USPTO 電子表格可通過注冊維護/續展表格中的表格 #9(Form #9) 在 USPTO 網站上在線獲取。

      File §71:http://www.uspto.gov/teas/eTEASpageC.htm

      我可以在哪里提交有關維護要求的更多信息?

      請查看《馬德里議定》維護要求的補充信息。

      Additional information on Madrid Protocol Maintenance Requirements:http://www.uspto.gov/trademarks/law/madrid/Madrid_Tips_Sec71_Filers.jsp

      如何續延已注冊的延期保護?

      國際注冊續展申請(Requests for renewal of an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必須直接向國際局(IB)提交。37 C.F.R. §7.41(a) 。續展可以在保護期滿前六個月內提出,也可以在當前保護期滿后六個月內提出,但要繳納附加費(Surcharge)。

      國際注冊的期限為十年,繳納續展費(Renewal fee)后可以續展十年。Articles 6(1) and 7(1)。國際局網站上有續展表格(Renewal form)。

      在線續展可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商標電子續展系統(WIPO Marks E-Renewal System)提交。

      WIPO Marks E-Renewal System:https://webaccess.wipo.int/trademarks_ren/erenewal_en.jsp
      IB webiste:http://www.wipo.int/madrid/en/forms/

      商標注冊(國際申請)


      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國際申請的費用是多少?

      國際申請人(International applicant)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和國際局(International Bureau)繳納費用。美國專利商標局對認證國際申請(Certifying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s)并將其轉交給國際局收取費用,稱為 "認證費"(Certification fee)。

      如果國際申請基于單一美國申請或注冊(A single U.S.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并以電子方式提交,每類認證費(Certification fee/per class)為 100 美元;如果以紙質方式提交(filed on paper),每類認證費為 200 美元。如果國際申請基于多個美國申請或注冊(More than one U.S.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并以電子方式提交,每類的認證費為 150 美元;如果以紙質方式提交,每類的認證費為 250 美元。

      國際局根據商標復制品(Reproduction of the mark)是否為黑白和/或彩色、國際申請中指定的締約方(Particular Contracting Parties designated in the 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以及國際申請中所標明的商品和服務類別的數量來收取費用。

      規費表、單項費用和國際局規費計算器公布在 WIPO 網站上:http://www.wipo.int/madrid/en/

      國際申請費必須以瑞士法郎(Swiss francs)直接支付給國際局。

      國際注冊的日期是什么時候?

      國際注冊(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日期為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收到國際申請的日期,前提是國際局(International Bureau)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收到國際申請之日起 2 個月內收到國際申請。

      如果國際局未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收到國際申請之日起 2 個月內收到國際申請,則國際注冊日期將以國際局收到申請的日期為準。

      美國商標所有人可以直接向國際局提交國際申請嗎?

      不可以。國際申請必須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

      美國專利商標局必須證明(審查并確認)基于美國基礎申請或注冊(Based on a U.S. basic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的國際申請中的某些信息與基礎申請或注冊中包含的信息相同。然后,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國際申請轉發(Forwards)給國際局(International Bureau)。

      哪些國家是《馬德里議定》的成員?

      加入《馬德里議定》(Madrid Protocol)的國家稱為 "締約方"(Contracting Parties)。
      締約方的最新名單可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IPO) 網站上查閱:
      https://www.wipo.int/wipolex/en/treaties/ShowResults?start_year=ANY&end_year=ANY&search_what=C&code=ALL&treaty_id=8

      國際申請可以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修改嗎?

      不可以。國際申請(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一旦提交給美國專利商標局,就不能以任何方式進行修改(Amended)、變更(Changed)或更正(Corrected)。申請人如有任何疑問,必須聯系國際局(IB)。

      如果申請人未能包含所有預期指定的國家/地區,會發生什么情況?

      申請人應立即向馬德里國際申請處理單位 MPU(Madrid Processing Unit)郵箱 mpu@uspto.gov 發送撤回國際申請的請求。 但是,如果國際申請已分配給 MPU 商標專家進行認證或自動進行電子認證,則可能為時已晚。

      后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可以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并轉發給國際局嗎?

      可以。如果國際注冊的注冊人(Holder)是美國國民,在美國有住所,或在美國有真實有效的企業或商業機構,且國際注冊基于美國申請或注冊,則可以使用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 提供的電子表格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后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并繳納 100 美元的美國專利商標局轉發費(USPTO transmittal fee)。

      注冊人(Holder)也可以選擇直接向國際局(International Bureau)提交后期指定。

      美國商標所有人如何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國際申請?

      一般來說,國際申請(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必須使用國際申請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i) 以電子方式提交。

      國際局在國際申請中注冊商標后會發生什么?

      一旦國際局注冊了商標,國際局將向國際注冊中指定的每個締約方(Contracting Party)通知將保護范圍擴大到該國的請求。然后,每個被指定締約方將根據本國法律,像審查本國申請一樣審查延伸保護(Extension of protection)的請求。如果申請符合該國的注冊要求,該締約方將在其國家給予商標保護。

      拒絕準許延長保護(Refusing to grant an extension of protection)有嚴格的時間限制(最長 18 個月)。如果締約方未在《馬德里議定書》第 5 條第 2 款(set forth in Article 5(2) of the Madrid Protocol)規定的時限內將拒絕延長保護的決定通知國際局,國際注冊的注冊人(The holder of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將自動獲得商標在該國的保護。

      申請人可以限制國際注冊中的商品和/或服務嗎?

      可以。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國際申請時在表格的相應部分限制商品和/或服務,也可以在之后向國際局 IB 提交所需的 MM6 表格(可通過 www.wipo.int/madrid/en/forms 獲取)限定商品和/或服務。

      申請人可以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為其國際申請指定代理嗎?

      不可以。申請人必須通過表格 MM12 直接向 IB 提交申請(appointment)。

      如果國際申請被 USPTO 拒絕認證,申請人可以在提交新的國際申請時重新提交或重復使用分配給被拒絕的國際申請的 USPTO 參考號嗎?

      不可以。申請人不得使用相同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參考號(USPTO Reference Number)重新提交國際申請。新的國際申請將獲得(Receive)新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參考編號。

      國際申請提交給美國專利商標局后會發生什么?

      如果國際申請符合 37 C.F.R. §7.11(a) 的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認證(Certify)國際申請中的某些信息與美國基礎申請或注冊中(U.S. basic application or registration)的信息相同,并將國際申請轉交(Forward)國際局。

      如果國際申請不符合 37 C.F.R. §7.11(a) 的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不對該國際申請進行認證。美國專利商標局將通知國際申請人該國際申請無法獲得認證的原因。認證費不予退還(The certification fee is not refundable)。

      國際申請人可根據同一美國申請或注冊及時重新提交更正后的國際申請。新提交的申請必須包含認證費。 或者,國際申請人可以向 Director 提出申訴(File a petition),要求對拒絕認證進行復審。 ?申訴(Petitions)的及時性至關重要,因為如果申訴在簽發出拒絕認證后提交得太晚,國際注冊日期可能會受到影響。

      如何知道申請人是否已向 Director 提出審查國際申請認證被拒絕的申訴并已由美國專利商標局處理?

      通過使用分配給國際申請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參考號(USPTO Reference Number),可以在商標狀態和文件檢索 (TSDR) 中的 "狀態 "(Status)選項卡上的 "馬德里歷史 "(Madrid History)部分獲得有關國際申請的信息。

      使用 TSDR 的 "文件 "(Documents)選項卡可查看實際已提交的申請(actual petition)以及美國專利商標局在批準或駁回申請時簽發的處理文件(The processing documentation issued by the USPTO in granting or denying the petition)。

      國際申請 TEASi


      什么是 TEASi?

      國際商標電子申請提交系統(TEASi)(Trademark Electronic Application Submission International)是一個電子申請系統(e-filing system),允許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交《馬德里議定》(Madrid Protocol)所要求的表格。

      《馬德里議定》(Madrid Protocol)是一項國際條約,為商標的國際注冊建立了框架。它允許商標所有人通過提交單一申請(稱為“國際申請”或“馬德里申請”)(“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 or “Madrid application”)在任何已加入《馬德里議定》(Madrid Protocol)的國家(稱為締約方)(Contracting Parties)申請注冊。國際申請以商標所有人在本國的申請或注冊(基礎申請或基礎注冊)(Basic application or Basic registration)為基礎。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IPO 國際局 (IB) (The International Bureau of the World Property Intellectual Organization)負責管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Madrid System)下的國際商標申請。

      TEASi 允許美國專利商標局客戶提交電子表格,以提交國際注冊申請(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后期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變更申請(Request for transformation)、替換注釋申請(Request to note replacement)以及對 WIPO 國際局發出的不規范通知的答復(Notice of irregularity)。

      可通過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 http://www.uspto.gov/trademarks/teas/teasi.jsp 訪問 TEASi。

      國際申請的提交要求是什么?

      根據 37 C.F.R. §7.11(a),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將對通過國際商標電子申請系統 TEASi 提交并包含以下所有內容的國際申請授予接受日期(Grant a date of receipt):

      1. 美國基礎申請(U.S. basic application)的申請日期和序列號,和/或美國基礎注冊(U.S. basic registration)的注冊日期和注冊號;
      2. 國際申請人的姓名(與基礎申請或基礎注冊中的申請人或注冊人姓名相同),以及申請人的當前地址;
      3. 申請人有權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國際申請的聲明(Statement),說明申請人:
      (i) 是美國國民;
      (ii) 在美國有住所(Domicile);或
      (iii) 在美國擁有真實有效的工業或商業機構(Industrial or commercial establishment)。如果申請人的地址不在美國,則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在美國的住所或營業場所(U.S. domicile or establishment)的地址。
      4. 用于接收美國專利商標局信件的電子郵件地址。
      5. 與基礎申請和/或注冊(Basic application and/or registration)中的商標相同的商標復制品(A reproduction of the mark);
      6. 如 §7.12 所詳述的顏色聲明(Color claim)(如適用);
      7. 對商標的描述(Description of the mark)與基礎申請或注冊中的商標描述相同(視情況而定);
      8. 如果基礎申請和/或注冊中的商標是:(1) 立體商標(Three-dimensional mark),(2) 聲音商標(Sound mark),(3) 集體商標(Collective mark),或 (4) 證明商標(Certification mark),則應注明商標類型;
      9. 一份商品和/或服務清單,該清單與每一項主張(Claimed)的基礎申請或基礎注冊中的商品和/或服務清單相同或比其范圍更窄,并根據《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Nic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Registration of Marks)進行分類;以及
      10. 費用:(1)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認證費,(2) 所有類別的國際申請費,以及(3) 國際申請中確定的所有指定締約方的費用。

      如何保存 TEASi 表格?

      要保存表格(Form),請單擊驗證頁面底部的 "保存表格 "(Save Form)按鈕。

      系統將按照你提供的地址向你發送一封電子郵件,郵件標題為 "已保存國際注冊申請"(Application for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Saved)。

      郵件中將包含一個鏈接,你可以在稍后訪問已保存的申請表(Application)。

      是否有特定的瀏覽器要求?

      要成功使用 TEASi 表格,請注意以下要求:

      • 必須使用以下瀏覽器之一: Internet Explorer 9+;FireFox 5+;Safari 5.1+;Google Chrome 13+。不能使用 Netscape 4.x。

      • 必須啟用瀏覽器的 cookie 和 javascript 功能,

      • 任何時候都不要使用瀏覽器的“BACK”后退或“FORWARD”前進按鈕瀏覽此表格的任何部分。始終使用表單頁面底部專門提供的導航工具;以及

      • 如果你在電子郵件服務上安裝了反垃圾郵件過濾器或軟件,請確保來自 TEAS@uspto.gov 的合法電子郵件不會被錯誤地識別為垃圾郵件或垃圾信息。


      TEASi 表格可以在移動設備上使用嗎?

      可以,TEASi 表格適用于所有 iOS、Android 和 Windows 移動設備。

      TEASi 申請的申請日期由什么控制?

      通過 TEASi 提交的所有表格在 USPTO 服務器收到時都會根據東部標準時間 (EST) 和 EST 控制來標記時間/日期戳,以確定文件的及時性。

      任何在東部標準時間晚上 11:59 到達的提交文件將被視為當天的提交日期(即,無論 USPTO 的“正常”(normal)營業時間如何)。

      預填充表格和自由文本表格有什么區別?

      預填充表格(Pre-Populated Form): 預填充表格將自動顯示美國專利商標局數據庫中關于美國基礎申請的特定序列號或美國基礎注冊號的確切信息。

      如果你不更改任何數據字段(Data fields),美國專利商標局將直接提交必須向 WIPO 國際局 (IB) (WIPO's International Bureau)認證的信息,而無需美國專利商標局對這些數據進行獨立審查(Independent review)。或者,如果可以更改某些數據字段(例如,縮小美國基礎申請或注冊中商品和/或服務的識別范圍,和/或用彩色商標圖代替美國專利商標局數據庫中顯示為黑白圖片的原始商標),也可以使用此表格;但是,如果更改任何數據字段,美國專利商標局馬德里處理部(USPTO's Madrid Processing Unit)將對這些數據進行獨立審查,然后才會將表格轉交給國際局(Forwarded to the IB)。

      自由文本表格(Free-Text Form): 在下列情況下必須使用自由文本表格

      (1) 國際注冊申請基于一個以上的美國基礎申請序列號或美國基礎注冊號;
      (2) 以任何方式修改數據,而不僅僅是縮小美國基礎申請或注冊中商品和/或服務的識別范圍,和/或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數據庫中原商標顯示為黑白圖片的情況下,用彩色商標圖樣(Color drawing of the mark)代替原商標;或
      (3) 在提交申請時,作為依據(Basis)的美國基本申請(U.S. basic application)尚未加載到局的數據庫(Office's database)中,例如,在提交美國申請后立即加載。
      此表格上的信息不會自動經過認證,也不會直接提交給 IB,相反,該表將被轉至美國專利商標局馬德里處理部門進行審查。如果提供了認證所需的所有要素,那么該表格將被轉發給國際局。

      我可以在標準字符商標中使用什么類型的字符?

      在自由文本表格的選項 #1 (Option #1 in the Free-Text form)中輸入商標時,輸入的字符必須符合美國專利商標局認可的標準字符集(Standard character set)。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根據所輸入的內容創建一個商標的 JPG 圖像文件,以便進行適當處理。

      如果使用預填表格(Pre-Populated form),商標將會自動填充到表單中(Automatically populated into the form)并且無法更改。

      USPTO standard character set:https://www.uspto.gov/trademarks/standard-character-set

      附加圖樣圖像時,JPG/JPEG 文件的正確尺寸是多少?

      所有黑白 JPG 圖片和彩色 JPG 圖片的掃描精度必須不低于每英寸 300 點且不超過 350 點,長和寬不小于 250 像素且不超過 944 像素 ,例如,有效像素尺寸為 640 X 480 像素。

      國際注冊申請包含的類別是否可以少于基礎申請/注冊中列出的類別?

      可以。國際注冊申請可以只限于希望國際注冊的類別。例如,基礎申請(Basic application)可以包含 4 個類別,但所有被指定締約方(Designated Contracting Parties)可以只限于其中 3 個類別。

      什么時候需要對商標進行描述?

      如果基礎申請或基礎注冊包含商標描述,則國際申請必須包含相同的商標描述。

      如果商標是彩色的,則你應該列出商標中顏色的部分以及每個部分的相應顏色,例如,“一只身體藍色、頭部為紅色、喙為黃色的鳥”。

      請勿在商標描述字段中輸入任何美國專利商標局外觀設計檢索代碼或其描述,例如,男性剪影編碼為 02.01.02。

      顏色商標(Colror mark)有什么要求?

      商標的彩色部分(Parts of the mark in color):標記的彩色部分:列出標記的彩色部分以及每個部分的相應顏色,例如,“一只身體藍色、頭部為紅色、喙為黃色的鳥”。該說明不需要重復商標描述,但必須標識每種顏色中商標的主要部分。

      商標中的顏色(Color(s) in the mark):此處僅列出商標中出現的實際顏色。例如,一個正確的條目(Proper entry)可能只包含單個單詞“綠色”,也可能包含多種顏色,如“紅色、藍色和黃色”。不應提供其他信息。

      上傳的彩色圖像(Uploaded Color Image):如果你已上傳彩色圖像,但不想繼續使用該彩色圖像,則必須返回向導頁面,并在問題 1 (Question #1)中回答 "否"。返回 "商標 "部分時,將顯示來自美國專利商標局數據庫中的原始圖像。

      什么是優先權要求?

      國際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國際申請之前對在其他國家提交的商標申請提出優先權要求(Priority claim)。如果國際局(IB)認可,國際注冊日期可能早于國際申請的提交日期。

      較早申請的日期是哪一天?

      輸入優先權要求所依據的申請的申請日期(Filing date)。

      *注:根據《巴黎公約》第四條(c)款(3)項(Article 4(c)(3) of the Paris Convention),

      如果從要求/自主張的優先權日(Claimed priority date)算起的六個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原屬局(Office of origin)不受理提交國際申請請求的日子,而國際注冊上有原屬局收到上述請求之日,則六個月期限將延長到原屬局的下一個工作日; 同樣,如果國際注冊標有國際局 IB 收到國際申請的日期或其后日期,并且六個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國際局不向公眾開放的一天,則六個月期限將延長至國際局的下一個工作日。

      如果自要求的優先權日起六個月期間的最后一天是原屬局不開放的日期,會發生什么情況?

      根據《巴黎公約》第四條(c)款(3)項(Article 4(c)(3) of the Paris Convention),如果從要求/自主張的優先權日(Claimed priority date)算起的六個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原屬局(Office of origin)不受理提交國際申請請求的日子,而國際注冊上有原屬局收到上述請求之日,則六個月期限將延長到原屬局的下一個工作日; 同樣,如果國際注冊標有國際局(IB)收到國際申請的日期或其后日期,并且六個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國際局不向公眾開放的一天,則六個月期限將延長至國際局的下一個工作日。

      限制聲明(Limitation statement)是否會從國際申請中刪除商品/服務?

      限制(Limitation)允許申請人在具體指定的締約方對少于國際注冊所涵蓋的所有商品/服務/類別的商標申請商標保護。

      申請人可以申請限制商品和/或服務清單,這可能會影響部分或全部被指定締約方。這不會將商品和/或服務從國際申請中刪除(Remove),也不會影響其在后續指定(Subsequent designation)中的轉讓能力。

      唯一的影響是,國際注冊不會將對限制中未指明的商品和/或服務的保護請求擴大到申請中指明的締約方。
      商品和/或服務仍將由國際局(IB)審查,如果被接受,將作為國際注冊的一部分在《國際公報》(International Gazette)上公布。國際注冊發出后,商品和/或服務可以隨時指定到任何締約方。

      先前從國際申請中排除的類別以后可以重新添加嗎?

      只要維護美國的基礎申請或注冊,將來就可以提交新的國際申請以擴大對排除類別(Excluded class)的保護。

      排除某個類別中的商品和/或服務會將該類別從國際申請中刪除。 美國專利商標局不會將排除類別的商品和/或服務信息發送給國際局 (IB),并且后續無法指定該類別。

      什么是商品/服務的“部分限制”?

      “部分限制”(Partial Limitation)是特定類別的縮減范圍的商品和/或服務清單,并擴展到國際申請中的一些或所有指定締約方。 “部分限制”中列出的商品和/或服務是在被指定締約方申請保護的唯一商品和/或服務。

      什么是商品/服務的“全部限制”?

      在“全部限制”(Total Limitation)中,特定類別或類別的全部商品和/或服務清單不會延展到國際申請中的部分或所有被指定締約方。 該類別仍將是國際注冊的一部分,并可隨后指定給任何締約方。

      如何在 WIPO 產權組織國際局 IB 開設賬戶?

      要在 WIPO 國際局 (IB) 開立用于結算費用(Settlement of fees)的往來賬戶(Current account),必須提交一份經簽字的開戶申請,并支付首筆保證金(Initial deposit)。

      WIPO 日內瓦總部只以瑞士法郎(Swiss francs)開立活期賬戶(Current accounts)。建議初始存款至少為 5,000 瑞士法郎 (CHF)。

      有關在WIPO開戶的更多信息,請查閱WIPO國際局往來賬戶(Current Account)網頁。

      Current Account at WIPO's International Bureau page:https://teasi.uspto.gov/wna/TEASi/common/wipoAccountHelp.html

      什么是 IB 賬戶號碼(IB Account Number)?

      已在國際局 (IB) 開立的活期賬戶(Current account)號碼。

      Current account:https://teasi.uspto.gov/wna/TEASi/common/wipoAccountHelp.html

      提交國際注冊申請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除了USPTO的認證費用(Certification fees)外,還必須向 WIPO 支付費用。

      提交國際申請時應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IPO 繳納的費用包括:(1)基礎費用(WIPO處理國際申請的費用)和(2)附加費用或個別費用( Complimentary fee(s) or the individual fee(s)),具體取決于指定的締約方。

      提交任何彩色圖像(Color image)都需要支付額外費用(Additional fee)。費用計算可通過WIP規費計算器(WIPO fee calculator)中確定。

      費用總額以瑞士法郎折算的美元計算。

      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WIPO網站 http://www.wipo.int/madrid/en/fees/

      USPTO 認證費用是如何計算的?

      USPTO 認證費(USPTO Certification Fee):如果國際申請基于一項基礎申請(Basic application)或一項基礎注冊(Basic registration),則根據國際申請中的類別總數計算,每類別費用為 100 美元。

      每個類別僅計算一次,即使該類別在國際申請中為不同締約方國家(Contracting Party countries)申請了多次(Claimed multiple times)。

      當國際申請基于一項以上美國基本申請或注冊時,費用為每類 150 美元,而不是每類 100 美元。 這些費用用于以電子方式提交國際申請。 如果以紙質形式(Filed on paper)提交國際申請,費用會更高。

      匯率是多少?

      這是用于將瑞士法郎(Swiss francs)兌換成美元(U.S. dollars)的匯率(Exchange Rate)。該匯率每日更新,并在表格中填充,以確定提交申請時的應付金額。

      什么是付款參考號?

      對于已提交并經 WIPO 確認的付款,指分配給該提交(Submission)的具體付款參考號(Payment reference number)。

      什么是賬戶持有人?

      在國際局 (IB) 開立的活期賬戶持有人(Current account holder)的全名(Full name)。

      什么是 WIPO 收據號碼(Receipt number)?

      WIPO 分配的用于確認收到付款的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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